2011年8月17日 星期三

二十年後還愛我嗎﹖

在公眾設施的塗鴉中,看見了這句:「二十年後還愛我嗎﹖」

估計塗鴉者該是年輕人,而且是少女居多。

只有還未到廿歲的年輕人,才會有這種疑問,對他們來說,人都沒有活了廿年,沒有廿年生活體驗,那可以理解廿年時光是甚麼一回事﹖

我對愛情這回事總算有點認識,亦存活在這時空超過廿年,所以當我看到這「問句」,還算有點頭緒。如果認為愛一個人,今天愛,明天愛,天天愛,二十年後的愛,與今天的愛比較,肯定已經沒剩下多少。能夠愛著同一個人,可愛上廿年的,我不敢說沒有,但一定認為這人的心智不完全成熟,還可能腦筋有問題。

如果…愛這人,而與之生活在一起廿年,那已變成了感情。仍是愛嗎﹖只是嘴裡說說便了,投其所好,耍耍嘴皮的事兒。

如果…愛這人,而不能與之共諧連理的話,廿年後仍有愛﹖那仍不是愛,只是憾而矣。遺憾沒有得到這人,廿年後只剩下不忿。

如果…愛這人,而不能與之一起,只因對方投了別人懷抱,一直耿耿於懷者,那更不是愛,只是恨。

愛情如食物一樣,有賞味期,即此日期前食用。

想起王家衛「重慶森林」的故事,金城武被女友甩掉,狂掃食用期是331日的鳳梨罐頭,待到食用期前通統吃掉。

過了賞味期,就算多下防腐劑,最終仍會變質變壞。

廿年後仍愛你()﹖別開玩笑。

2 則留言:

  1. 問這句的時候一定還在愛,別說廿年,天長地久也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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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那也未必!!就是因為已生了懷疑對方的想法,才會想問個答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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